为合理调整我区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格,做到乡镇(街道)、婺城经济开发区出让价格相对统一和均衡。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了《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城区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的通知》。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,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,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 1.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: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,邮编:321025。 2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:405493220@qq.com。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。
联系人:俞福华 联系电话:057982226032 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婺城区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的通知.doc
起草说明.doc
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5年5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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